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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活动费该由谁“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2:10 云南日报

  云南日报网

  昨日,昆明市房产管理局邀请3个小区的业主代表参加了一个沟通交流会,听取他们要求取消小区活动经费由业主自己“埋单”的呼声。

  11月1日,昆明市房管局《昆明市业主大会规程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试行后,小区业主们对细则中的第39条很有意见,该条款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具体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和监督。”会上,由谁来给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埋单”成为代表们意见最多的话题。他们认为这样的规定很不合理,有必要取消。为解决活动经费难的问题,他们建议用小区出租公共设施所得的收益来支付,比如停车场的停车费等。业主代表还建议昆明市出台一个规范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行为的法规,使小区的物业管理有法可依。

  昆明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房管局将慎重考虑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会向省政府汇报。他同时表示,考虑到业主与物管之间现存的矛盾,明年昆明市将有望出台一个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法规。

  谭江华 丁 强(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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