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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棵树两度打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2:15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为一棵占道树理论的两家人。(记者辛平摄)

  本报讯(记者辛平实习生刘艳如)“只要有人支持我,我将官司打到底。”长安区的卢建斌激动地说。近日,长安区西樊村相邻两户农家把“一棵树官司”从区院打到中院,现在,终审结果已经出来,可是双方依然感觉不公平。

  初审过路人告了种树人

  据了解,卢元宏与卢建斌是隔壁邻居,两家中间有一条小道,现宽约1.87米,卢元宏家人于1986年种了一棵孢桐,没想到18年后,这棵孢桐树周长已经达到1.55米,这样剩下的出路仅余1米多宽。由于这棵树的阻碍,住在后头的卢建斌家的架子车难以通行,卢建斌一家认为这棵树妨害了他们家的生产和生活,于是2004年2月16日,(过路人)卢建斌一家将(种树人)卢元宏一家起诉到长安区法院,要求伐掉这棵孢桐树,由此拉开了两家一棵树官司的序幕。长安区法院7月5日做出判决,判卢元宏伐去此树并承担卢建斌的法律费用260元。

  再审种树人上诉到中院

  卢元宏不服判决,于今年10月上诉到西安市中院,法院认为:卢建斌要求伐掉泡桐树的诉请应于支持,然该泡桐树栽种时间已长,卢建斌在实现自己通行权的同时,却要使产权人卢元宏支出伐树费用,作为受益人的卢建斌应当酌情负担相关费用。10月27日,中院终审判决卢建斌支付100元的伐树费用以及一审诉讼费50元,卢元宏承担二审费用50元。卢建斌不服判决。昨天下午,记者看到这棵十几米高的树还矗立在过道上,而卢建斌拉着架子车向记者反映过路难,虽然已经花了600多元,他还是要将官司继续打下去。卢元宏家70多岁的老太太李玉霞表示,为这棵树官司孩子卢元宏耽误了上班挣钱,算下来损失近千元。一些围观的村民认为打官司伤和气赔大钱划不来。

  律师诉讼成本上不合适

  为了一棵树打了两场官司到底值不值?记者随后采访了徐小平律师事务所的胡超奇律师,他认为,遇见纠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说明广大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了,可是这件事只是邻里纠纷的私事,打两场官司花费这么大的人力财力实在不值得,从诉讼成本上考虑也是不合适的。虽然也有为一分钱打官司的事情,可是那些官司一般都是为了公众利益或者社会意义特别巨大的事情,这件事完全可以通过其他的途径和方式(调解和协商)解决,虽然自己是律师也认为没有必要打两场官司。记者也希望两家人能够冷静下来,彼此沟通圆满地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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