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流浪汉抢劫恋爱男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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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3:26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一名劫匪同情被扣女子,提议自己代付赎金 本报讯 (廖桂金罗天兴)一群流浪汉合伙抢劫恋爱男女,而劫匪之一黄小龙在看守被劫女子时萌生同情之心,提议代出100元赎金但遭同伙拒绝。昨日,黄小龙被湖里区法院从轻判处4年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
陈彬钦、黄小龙、邱思泉都是流浪汉。今年5月14日,陈彬钦纠集黄小龙、邱思泉及黄某某(另案处理)来到石鼓山立交桥下伺机作案。次日凌晨1时许,一伙人等到一对恋人,即围殴男方并抢走现金十余元及手表、手镯等物(价值37元)。 陈彬钦嫌抢得财物太少,决定将女方扣为人质,并由黄某某跟随男方回去取钱,邱思泉尾随监视。途中,黄某某将男方带到高殿派出所报警,邱思泉发现后返回报告,三被告人便将女方挟持到殿前一小树林中藏匿,并把抢得的手表、手镯等物还给女方。 在看守被劫女子时,黄小龙顿生同情之心,提议放人,并表示从他姐姐寄来的钱款中拿出100元代付赎金,但陈彬钦、邱思泉拒绝了。 当天上午,黄小龙回到立交桥下睡觉时又碰到黄某某,将他带到小树林。陈彬钦让黄某某通知被他释放的男方拿500元来赎女友。下午14时许,公安人员接报后将陈彬钦、黄小龙、邱思泉抓获。 昨天,湖里区法院判处陈彬钦五年六个月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处邱思泉四年六个月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