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相邻纠纷判决让人心里亮堂楼道堆杂物原来也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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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4:25 青岛新闻网 | ||||||||
晚报讯楼上邻居因为防盗门和杂物对簿公堂,法院判决当事人清理楼道里的杂物。提醒有类似相邻纠纷的市民,楼道里放杂物,也属违法。 闫先生住浮山后二小区24号5楼,李某住6楼,2004年6月,住楼顶的李先生在楼道中安了一扇防盗门和一防盗网,防盗门距闫先生家房门不足一米距离,防盗门关闭后,整个楼道漆黑一片,严重影响闫先生家的采光,空气也不流通,闫先生和邻居们从此也不能上楼顶。
经审理,市北区法院认为,在公共走道上安装防盗门和防盗网、存放物品是一种权利的扩张,该行为影响了原告的通风、通行、采光,使原告的权利受限超过了合理的范围,因此判决要求李先生拆除5楼与6楼之间的防盗门、防盗网,清理楼道里属于自己的杂物。 在宁夏路社区,记者遇见有同样经历的市民赵先生。赵先生所在楼道里的杂物已堆放了许多年,“都是老邻居,实在张不开嘴”,要不是为了儿子结婚,赵先生说也不会和邻居闹翻脸。“只知道楼道里放杂物堵心,原来也违法”,他表示,现在再跟邻居理论心里就有底了。(赵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