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部门正式下放车管权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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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7:22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金钢刘洋)昨起,市交警部门正式向11县(市)下放车管权力,各县(市)车主办理车辆补检、车辆报废、新车落户可在当地进行,此举不仅为车主节省了汽油费、路桥费,还减少车辆出行次数,降低了事故隐患。 据了解,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处下放到县级车管分所的权限包括:
———负责对本行政辖区车辆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时,对车辆唯一性进行确定。小型载客汽车如宝马、奥迪、本田、丰田4500、丰田4700、猎豹、三星等车型及大型载客汽车非免检车型、外地转入的大型客车除外。 ———负责本行政辖区内车辆办理注册、转移、变更登记业务时,将车辆信息与盗抢网进行比对,核查是否为盗抢、走私车。 ———负责照车体照片。 ———负责本行政辖区内车辆的注册登记,并监督车辆报废时将车辆解体,同时追缴办理注册登记车辆的各种规费。 ———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辆的补检。 昨天,市交警支队车管处有关人员就下放权力相关业务,对各县(市)车管工作领导和民警进行了培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