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传“黄” 获役三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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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8:5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宿迁市首例传播淫秽物品案件,近日在沭阳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高某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现年23岁的高某,系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镇人,是名网络爱好者。2004年3、4月份,被告人高某为了提高其网站的浏览量,利用外国一色情网页,在其网站的“冰封影院”栏目下建立了“网友视频”的链接,里面有68个淫秽内容的视频链接,供人任意点击。同年7月,被告人高某租用的服务器被刘某放到沭阳的吴某处托管。沭阳警方根据有关线索查获了本案。(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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