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中悔罪退赃换来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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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23:10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昨日,市一中院以贪污、挪用公款罪,判处贪挪两亿多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经费管理处原会计卞中死刑,缓期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查明,1999年8月至2003年1月间,利用担任国家基金委综合计划局财务处出纳、财务局经费管理处会计的职务便利,卞中在负责办理向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的院校、
昨日,卞中接到死缓判决后情绪很激动。与卞中共同挪用一笔1000万元资金的经费管理处副处长吴峰,因挪用公款、玩忽职守罪被判处8年徒刑。 据介绍,贪挪两亿多元的卞中之所以获得“死缓”的宽大处理,有两大因素起了关键作用:一是卞中悔罪态度较好,和盘托出自己的犯罪行为、积极配合调查;二是绝大部分赃款被追回。 作者: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