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卧底举报走私大案 嫌23万奖励太少状告海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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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4:16 信息时报 | ||||||||
时报东莞讯 (记者 王文杰) 东莞一打工仔,作为海关线人,在东莞长安某针织厂卧底两年,终将涉及到东莞、深圳、中山等地的13家工厂、案值达上千万的走私大案举报成功,海关支付其奖金23万,他嫌金额太少,将东莞太平海关告上法庭,要求海关补其举报走私奖176万元。记者日前从东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对此案正式立案,将择日开庭审判。法律界专家表示,“线人”索补高达176万元的举报费,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父子里应外合卧底两年 据举报走私大案的杨立明(化名)介绍,他和儿子在2000年初进入东莞长安某针织厂工作。杨李明在厂里做货车司机,其子做技术工人,后升任该厂的某部门的主管。杨立明在给公司送货接货的过程中,发现该厂在进行走私活动,权衡再三后,杨李明决定举报该针织厂的走私行为,并与广东省东莞市太平海关缉私分局情报部门取得了联系,2000年6月份,父子俩成了海关的“线人”。在卧底期间,父子里应外合历时两年,掌握了该厂走私的大量证据,并于2002年6月在该厂大量走私货柜运到东莞之际,向东莞太平海关缉私分局举报,一举将该走私团伙捣毁,一个涉及到东莞、深圳、中山等地13家工厂、案值达几千万的走私大案成功告破。 嫌23万太少告太平海关 据杨立明介绍,在他正式成为东莞太平海关线人之前,曾与太平海关情报科负责人约定,如长安针织厂的走私案件告破,海关要按照罚没款10%的比例给杨发举报奖。但海关方面只提供了23万元线人费。杨立明认为,海关没有按规定发放举报费,该案连带查出的13家工厂的走私或者其它的违法行为都有他们的功劳,法院判决书中罚没收入总计有1千多万元。按照双方事先约定和海关总署8号令,海关应向原告补发奖励金176万元。据记者了解,2004年10月29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该案将择日开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