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明正身的假币却是真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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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7:35 三秦都市报 | ||||||||
明明是真钱,却被盖上了“假币”的印章,致使使用者拿着这50元怎么都无法花出去。 11月8日晚8时许,市民马先生从吉祥村乘坐出租车经丰登路到龙首村,打的费32元,马先生付了100元整,出租车司机找回68元,其中有张盖有“假币”印章的新版50元。马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天黑,他没注意就将钱装进了口袋。谁知次日早上他到楼下小商店买东西被店老板奚落。
马先生昨日将这张“假币”拿到了报社,“这样已被盖章的假币是如何再次流向社会的?”在记者向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货币基金处询问后得知,一般来讲,银行一旦发现假币,就要将假币没收,还将盖上统一的假币印章,并给假币持有者开具没收凭证。但有时候,假币持有者会谎称看看到底该如何鉴别假币,遂从银行工作人员手中骗取出假币,后强行拿走,造成部分盖了假币章子的假币又流入到社会上。 为了保险起见,记者将这张“假币”拿到就近的工商银行咸宁路支行的验钞机上验证,结果大出意料,这张“假币”竟是真钱,验钞机不仅没有报警,连水印也清晰可见。 对此,货币基金处的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解释说,这张盖有“假币”印章的50元真币,很可能是在2003年7月1日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出台之前被盖上假币章子的,那时候的章子是不带编号的。有可能是银行工作人员误把真钱当假钞盖上了假钞印章,当发现是真币后,又还给了顾客而流入到社会上,她认为,银行当时就应该给顾客换一张等面值的新币。马先生手中盖了假币章子的人民币可以到银行以残币兑换,而不要让其再在社会上流通,以免给其他人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 本报记者 瑾哲 阮班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