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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可上网举报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9:58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有警情可以通过互联网举报了!近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他们在互联网上设立“违法犯罪举报中心”(网址:),受理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省公安厅和各市公安局在该中心分别设立举报窗口,受理群众网上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群众发现非紧急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可以通过互联网向省公安厅或有关市公安局举报。

  据公安厅有关人士介绍,该中心受理的举报主要包括:(1)恐怖活动,“法轮功”等
邪教组织活动等方面的线索;(2)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线索。包括黑恶势力等有组织犯罪,扬言实施爆炸、投毒或正在侦办的爆炸、投毒、杀人等案件线索,制贩毒品犯罪线索;(3)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线索。包括涉案数额较大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涉税犯罪、违反公司法犯罪、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线索;(4)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包括容留、介绍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制贩淫秽物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5)针对和利用互联网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包括经营色情网站、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6)公安机关追捕的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线索;(7)酝酿聚众堵塞公路、铁路等重大群体性事件线索;(8)省公安厅公开悬赏需要群众提供的有关线索。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公安机关将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属于违法犯罪的,将依法惩处;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有功群众,公安机关将按规定给予必要的奖励。 金陵晚报记者 王海峰

  (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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