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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家千万董事长诱奸多名幼女不认罪零口供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0:20 东方网

今年9月20日,南宁市某中学初一女生李某的家长到华强派出所报案称:他们未满14岁的女儿离家出走,几天后回来了,却神情恍惚,不停抽泣,只说是被人“欺负”就不言语了。派出所民警听后觉得其中有隐情,便将情况通报永新刑侦大队。接报后,大队侦察员与管段民警一起找该学生及家长调查情况,在民警耐心的开导下,该女生终于开口,说被一个曾和她在中学读书现已辍学的15岁女孩潘某威逼着让一中年男子诱奸,事发后觉得没脸见人,不敢回家。

再经详细询问,一系列重大奸淫幼女案件浮出水面,初步掌握涉案的受害未成年女生达6人之多。

刑警果断出击揪出幕后“黑手”

案情错综复杂,刑侦大队立即向分管刑侦工作的永新区公安分局黄副分局长报告,黄副分局长当即指示,要求马上立案侦查,将所有受害人找回询问清楚,并立即抓捕涉案关键人员潘某,揪出幕后残害女生的“黑手”。

在侦查员对此案调查取证时,犯罪嫌疑人潘某却闻风躲藏。但经过民警们多方走访布控,得知潘某在邕宁县大沙田某网吧出现,经过三天的伏击守候,民警们终于在网吧将潘某抓获。

经审讯,潘某交待,是一外号叫“光头”的男子叫她这样做的,让她专门帮找那些年龄小的在校女生,给他淫乐,事成后视情况给她相应的“介绍费”。在年少无知和利诱的驱使下,她先后以威逼利诱的手段“介绍”了5个市某中学的初一、初二的女生给“光头”诱奸,同时她供述另一名曾在某中学读书现已辍学的十七岁女孩刘某也给“光头”介绍过女生。

由于潘某并不知道“光头”的真实姓名及住址,侦查员便决定由潘某利用电话将“光头”引出。9月24日,“光头”和另一涉案人员刘某一并被抓。

嫌犯熟知法律“零口供”照样被捕

“光头”落网后,在人证和书证面前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9月25日,“光头”的真实身份被查明,“光头”名叫姜某(男,47岁,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某公司董事长),曾在广西某大学任教,后下海经商,家产上千万,熟知法律,文化程度高,社会经验丰富,交际极为广泛。

由于姜某仍顽固抵赖拒不承认。讯问工作无任何进展,而受害女生在案发时无一人及时报案,或有的在案发后已辍学,有的离家出走,还有的家长在案发后怕影响孩子,让孩子背井离乡到广东就读,而且案件涉及个人隐私,致使技术员在勘查中没能提取直接有利的犯罪证据。

在此后的一个月,办案民警经过大量全面、细致的取证工作,在学校、宾馆、受害人家中获得了大量证据,并于2004年10月24日对涉嫌奸淫幼女的犯罪嫌疑人姜某向兴宁区检察院提请逮捕。2004年10月28日,兴宁区检察院对拒不交待犯罪事实的姜某批准逮捕。

 
 
 
作者:选稿: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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