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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大明轴承雇用仨童工 罚款八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0:39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11月10日讯(记者 成建强 通讯员郭洪金翟乃玉)明知童工不能雇用却知法犯法,11月8日,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向淄博大明轴承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行政处罚8万元,这是淄博市近期对雇用童工单位进行的一次严肃处理。

  9月初,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接到匿名举报称,淄博大明轴承有限公司存在雇
用童工问题,遂立即进行调查。当执法人员到达公司时,公司经理拒不承认雇用童工行为。另一路执法人员进入车间调查,有职工承认自己不满16岁,后执法人员将6名看起来不到16岁的职工叫到办公室,但由于6名职工提供不出身份证明,经理拒不承认6人不满16岁。

  劳动执法人员到用人单位调查后,又根据6名职工提供的情况展开进一步调查。11月1日,调查结果显示有3人不满16周岁,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时间累计达16个月。

  11月8日上午,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执法人员来到淄博大明轴承有限公司,向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条例》规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8万元的行政罚款。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提醒,用人单位雇用童工属违法行为,同时也鼓励广大市民对雇用童工单位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28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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