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河北中意”付223万拖欠工资并支付补偿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0:52 燕赵晚报

  本报衡水电(记者张文昌实习生张丽)日前,衡水冀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河北中意玻璃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中意)给付原告王仁力等266名职工拖欠工资223万余元,并支付经济补偿金55万余元。

  冀州市人民法院查明,河北中意于1992年10月整体租赁了冀州市中意玻璃钢厂,其间聘用了冀州市中意玻璃钢厂职工266名,并一直负责工资的发放。截止到目前,河北中意共拖
欠玻璃钢厂职工工资223

  万多元。2004年初,王仁力等266

  名职工集体将河北中意诉至冀州市人民法院。

  冀州市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劳动关系事实清楚,被告拖欠原告工资证据确实充分。按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报酬外,还须加发相当于工资25

  的经济补偿金,故判决河北中意给付王仁力等266名职工工资共计223万余元,以及逾期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55万多元。

  据悉,冀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被告河北中意玻璃钢有限公司不服,已经上诉。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迷你小熊
强烈推荐火线下载
动画梁祝
中国神话爱情故事
孙燕姿
我要的幸福、遇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