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瞎话 “炸”超市惹上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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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07:44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因心怀不满,便报警谎称通州易初莲花有炸弹,结果引起一片混乱。前天,通州区法院已受理了杨陈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2004年9月12日10时许,19岁的杨陈华在通州区易初莲花超市内将一件上衣和一双旅游鞋穿在自己身上,后超市人保科工作人员要其交纳1500元罚款,在他表示没有后,超市保安令其写了两张押条并将他的手机和150元现金扣下。回到住处的杨陈华越想越觉得冤,于是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陈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扰乱了公共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通州区法院不日将开庭审理此案。 作者: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