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农民工签订合同罚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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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07:52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文锦)包工头随意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最根本的问题是双方没有合同约定。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建设部门与劳动保障部门将联合加强合同管理,以维护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时支付、兑现工程款。 据了解,建设部门要求建设工程各方严格按法律法规签订相关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施工企业严把投标关、合同签订关和施工关,承揽工程前先进行
对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采取欺诈和威胁等手段签订合同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执行改正的按有关条例,处以2000元-20000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元-2000元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