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死夫判刑 孤儿难坏法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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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09:57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今报讯法庭上,四岁的小丽眨着天真的眼睛,小小的她似乎还不懂得即将发生的事将使她变成孤儿。在一次吵架中,她的爸爸杀了她的妈妈。法庭最终判她的爸爸死刑。目前,此案正在复核中。 黄昏惨剧妻死夫伤
2003年3月22日晚上6点多,小丽的家里传出几声凄厉的喊叫,随即,小丽瞪着惊恐的眼睛跑出了房门,身上还带着斑斑血迹。 当小丽的姨妈跟着小丽回到家中时,眼前的情景把她惊呆了:妹妹、妹夫躺在炕上,身上都是血,中间放着一把泛着血光的尖刀。孩子的姨妈赶紧报警。 亲戚讲述夫妻不和 小丽的爸爸叫郭书志。郭书志经过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他的腹部有两处刀伤,颈部有3厘米创口,右手腕肌腱断裂;其妻胸、腹、背多处刀伤,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她怀着四个月的身孕。 “我们都是河南人,他们两口子1999年结的婚,就是和乡亲一起摆了几桌,没登记。他们结婚之后有的小丽,不过感情不是很好,他动不动就打我妹妹.”小丽的姨妈表示。 郭书志承认是他杀了妻子。父亲判死孩子无助 “那天我正睡觉,肚子一阵剧痛我就醒了,看见她正拿着一把刀扎我的肚子,我就抢过刀把她扎死了。”这是郭书志到案后唯一的一次提到为什么杀了怀有身孕的妻子,地点是在法庭上,当时他正接受审理。但法庭因郭书志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没有采信。剩下的时间郭书志一直拒绝交代为什么杀害妻子。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书志持械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他故意杀人这个没什么好说的,现在的问题是小丽才四岁,母亲已经死亡,如果郭书志再被判死,小丽就成了孤儿。我们经过调查,小丽在河南老家的姥姥非常疼爱她。”经过合议庭合议,法院判处郭书志死刑。小丽送往河南老家由其姥姥抚养。 宣判后,郭书志服判没有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