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死了,债向谁讨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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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10:58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新闻梗概 做了大半辈子农药化肥零售生意的周先生最近很苦恼,当地一零售点的老板孙某欠自己的一万余元货款撒手归西了。眼看这笔资金就要化为乌有,无奈的周先生萌生了向孙某之子讨债的念头。但这“父债”能“子还”吗?周先生向我们打来了咨询电话。 据周先生介绍,1998年,应对方要求,自己将部分农药化肥放在孙某处零售,并说好
大约一个多月前,年过六旬的孙某意外去世。面对手中的一纸欠条,周先生非常苦恼。他找到孙某的老伴,对方称自己没有任何积蓄,还不了这么多钱。他寻思着找孙某的儿子,还没上门,就有人传话说钱不是他借的,他是不会还的。周先生考虑打官司,但想到孙某那间几乎没什么家具的普通平房,他知道即便把他家全拆了,可能还不够自己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目前,唯一有能力还款的就是孙某的儿子,但若将其作为被告,周先生的胜算又有多少呢?“父债子还”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律师说法 针对周先生的困惑,记者采访了江苏南京李安祥律师事务所的倪韶风律师。倪律师认为,儿子和父亲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儿子不必对父亲的欠债履行偿还义务。所谓的“父债子还”只是一种民间的说法,在法律面前还是行不通的。但如果孙某给儿子留下了遗产,同时其子也已继承遗产,那儿子就有义务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为父亲还款,但对超出遗产金额的债务没有义务偿还。反之,如果孙某并未留下任何遗产,那孙某之子就无义务为父还债。记者 徐红霞 实习记者 王青萍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