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一出租司机肇事撞人发“外财”被告上法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15:57 新华网 | ||||||||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11月12日电(记者李泽兵)交通肇事后不赔钱反而能赚钱,这样的事说出来谁也不信。 呼和浩特市出租车司机牛某撞了人之后,为了截留保险公司赔付给当事人近2万元的医疗费,自导自演了一出好戏,半年后美梦终于让人揭穿,近日被告上法庭。
去年12月7日晚,出租车司机牛某驾驶红旗轿车途经乌兰恰特路段,将站在斑马线内的高先生撞倒,造成对方颈椎骨折。高先生在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做手术,颈部植入一条5公分长的钢板,虽然身体和精神受到巨大折磨,好歹算是捡回一条命。高先生住了近1个月医院,前后花了4万多元医疗费。 出院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高先生进行伤残鉴定,结论为8级伤残。随后,交警支队依据双方责任依法裁定肇事司机牛某赔付高先生各种费用6.1万多元。在与高先生接触过程中,牛某发现他满身书生气,而且很好说话。在赔偿问题上,牛某垂着泪向高先生诉说,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家庭困难,外面债台高筑,实在无力支付6万多元。见对方已动容,牛某掏出3.5万元,表示这是保险公司刚刚支付的事故赔款,全部如数奉上。心地善良的高先生也就答应下来。 今年7月,高先生意外地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询问他们赔付的5.4万元医疗费是否收到,才知道事情蹊跷,自己成了“冤大头”。而牛某撞了人不但没有受到任何损失,反而轻松地赚了1.9万元。近日,高先生一纸诉状将牛某告上法庭。(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