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用剪刀刺死丈夫法庭上,儿子认为母亲属防卫过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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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15:58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夫妻之间争吵本是难免的,但因琐事而厮打,造成一方死亡,听起来就让人有点触目惊心了。昨天,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琐事引起的涉嫌故意杀人案件。 经检察机关查明,2004年7月15日晚,杨庆梅与其夫李世明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吵、厮打,杨庆梅用剪刀向李世明左侧颈部及胸部猛刺。后李世明经抢救无效,于7月16日凌晨死
检察机关认为杨庆梅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故要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还指出,死者李世明左侧颈部及左胸两处被刺,且伤口很深,依此可以推断杨庆梅的行为是出于故意。此外,杨庆梅在回家后,对现场进行了清理,存在毁灭作案现场的嫌疑。 辩护人葛德生律师则认为,杨庆梅的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 因为杨庆梅和李世明感情尚可,且在李世明受伤后,杨庆梅用手帮其捂住伤口,并主动让儿子李某拨打了120,后随120一起将李世明送到了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这说明杨庆梅主观上不具有杀害的故意。同时,葛德生律师提出杨庆梅的行为应属于防卫过当。杨庆梅14岁的大儿子李某出庭对此作证。据李某介绍,其父李世明3天没有回家,7月15日晚11时许,李世明喝酒后回家,杨庆梅及李某没有给其开门,李世明很生气,进屋后就与他们发生争吵,以至厮打。后李世明不知从哪弄出把剪刀要刺杨庆梅。杨庆梅反抗,在拉扯过程中,不慎刺杀了李世明。 在法庭最后陈述中,杨庆梅泣不成声地表示,她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及年迈的公婆,都需要人照顾,希望法庭能对其宽大处理。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本报见习记者陈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