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人员冒充酒店客人入室盗窃财物销赃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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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16:37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郑建华记者江跃中) 流窜于各大宾馆酒店,入室盗窃钱财7.7万余元的尹贤明、周胜及为其收赃的杜怀英,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天被黄浦区法院分别以盗窃罪及销售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5年和6个月。 尹贤明、周胜系四川籍无业人员。经预谋,两人于今年5月13日窜至本市某酒店,冒充客人,诱骗服务员将一客房门锁打开,入室窃得人民币2000元、美元250元。此后的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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