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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者叫板“超市罚款权”》追踪:法律空间下谈超市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2:58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王萌 郭晓峰

  几天来,本报《偷窃者叫板“超市罚款权”》系列报道引来各方的积极呼应。有关部门、超市和热心律师在认同超市罚款违法的同时,针对超市这个失窃重灾区如何更恰当有效地维权,从法律角度提出了各自的见解、设想和探索。

  缺乏法律保护只好打擦边球

  采访中,省会几家大型超市的有关负责人几乎都坚持不公开提及超市名字,因为“毕竟我们谈论的是一个相对敏感的话题。”

  A超市防损部经理有着多年的超市工作经验,他说:“超市由于开架售货、自主选购的特性,属于失窃重灾区,但目前我国法律对超市偷窃问题仍是个空白。超市罚款说知法犯法我承认,但超市不可能眼睁睁看着这部分损失而不去尽力弥补。”他说,大型超市每年用于防盗的投资数额往往在百万元以上,失窃额大约也是这个数字。

  在这种情况下,B超市尝试了一种打“法律擦边球”的做法。该超市对偷窃者采取责令其交“教育保证金”的办法,即根据偷窃者所盗商品的价值,要求其留下相应倍数的现金。超市可以给偷窃者出具相关证明,写明由于偷窃超市物品,此人已交纳教育保证金。如偷窃者能拿来盖有所在单位、居委会等部门公章的证明,教育保证金将如数退还。“事实上,交了教育保证金的,几乎没人会拿着盖有公章的证明返回来,毕竟人人都要脸面。”这位负责人也承认,肯交“教育保证金”的“偶犯”居多,对于那些“惯偷”却是毫无办法。即便是送到派出所,一般也是罚款充公了事,可他出来还会接着偷。“对这些专业惯犯,我们更希望能从法律上予以严惩,靠罚款根本不能解决问题。”

  参考新交通法合理“私了”

  超市中的偷窃案件一般涉案金额都不大,像这种“小事”就算交到公安部门,民警也不会特别重视,何况超市天天都要抓“小偷”。C超市部门主管提出这样一个设想:对于在超市偷窃的“偶犯”,能否采取双方协商、合理私了的解决办法?

  新《交通法》第57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也就是说,小的交通意外可以“私了”。那么,对于超市中的偷窃行为,是否也可套用这样一种办法,双方采取协商解决的方式私了。这样既补偿了超市的损失,也避免了超市“违法罚款”的尴尬。

  避开法律禁区用赔偿请求权

  石家庄市石新律师事务所律师邓金海则在现有法律空间下提出了一种与“私了”异曲同工的意见。他认为,虽然“超市罚款权”是法律不允许存在的,但超市可以合法使用自己的赔偿请求权。因为在超市偷窃首先是对超市财产权的侵犯,超市当然有权保护自己财产的安全———任何人都有权对自己的财产实施有效的保护。因此,超市使用保安对偷窃者实施短暂留置,并要求其结算偷窃物品的价款肯定是合法的。

  由于小偷的盗窃行为给超市造成的损失要远远大于所窃商品的价值,比如防盗必须投入高额的人力物力,超市依此对偷窃者再进一步要求赔偿,属于一种民事赔偿行为,双方完全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意见,这合情合理而且并不违法。邓律师同时建议,超市在处理这种“偷窃事件”时,务必注意方式方法和言行有度,避免步入“罚款”、“故意伤害”、“敲诈勒索”、“侮辱人格”等法律的禁区。

  超市维权还得靠法律跟上

  就超市罚款的问题,石家庄市商业联合会秘书长曹润亭认为,超市在擒获偷窃者后,“私罚”于法不容,“交公”于自己利益不利,关键问题在于目前没有相关法规来保障超市的利益。

  “小偷被擒后交到公安机关,超市抓了白抓,既成损失也无从弥补,这样一来擅自罚款才会大行其道。”曹秘书长表示,超市除了采取更有效的防盗对策外,公安机关可以考虑针对盗窃超市的案件建立一个快速治安通道,做到在现有法律空间下严惩偷窃者,有效遏制和打击偷窃行为。另外也呼吁立法机关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切实保障超市的权益。在一些西方国家,有《商家保护法》来维护商家的利益,对擒获的小偷,可以令其在所行窃超市做义工的形式对超市进行补偿,商家也有权要求赔偿,或者直接送警,按入室盗窃定罪等等。如果能及早研究出台相应法规,超市违法罚款的问题自然也就迎刃而解。

  热线录实

  两天来,又有20多位读者通过本报热线就“超市罚款权”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从不罚款?纯属谎言!

  吕先生:省会祥隆泰保安经常私自罚款,有一次我的朋友误拿了一包价值几元钱的食品,保安就要强行罚几百元。因为我懂这些规定,坚持交由派出所处理,他们才没得到罚款。

  建议立法严惩小偷

  李先生:我觉得现在的法律对小偷的惩罚力度不够,往往今天抓到小偷明天就放了,导致小偷越来越猖獗。望有关部门给超市保安一些权力,对小偷进行惩罚。

  小偷猖獗超市无奈

  李先生:我在超市当保安,看到偷窃行为时时在超市里发生,如果我们一天能抓到3个小偷,那就代表着有27个小偷已经成功离开。尽管我们知道擅自罚款违法,可我们不能不顾自己的利益。现在对于超市偷窃者,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约束,有时我们抓到的小偷比我们还厉害,拍着桌子说自己忘记结账,我们也很无奈。

  (记者郭晓峰、王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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