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机爆炸燃起大火 7000元人民币化成灰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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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2:5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衡水电(记者孟宪峰)11月3日早晨,阜城县码头镇徐庄村的徐某夫妇家的电视机突然爆炸燃起大火,不但烧掉了全部家当,还将缝在褥子里的7000多元人民币烧成灰烬。 据徐某回忆,11月3日7时许,他和妻子正在门外帮村民量宅基地,村支书突然发现他家冒起浓烟。他急忙跑回家发现,自己居住的南房里屋的大彩电已烧成一团,火势顺着屋里的一些易燃物四处乱窜。着火的电视机又把连接的插座引着,火头顺着电线上了屋顶。他心
关于起火原因,徐某夫妇认为是那台某品牌大彩电引起的。徐某的妻子说,电视机是2001年儿子结婚时买的,内部总是脆响,她总担心它会出问题。11月2日晚,老两口看完电视关掉电视机,但没有拔插座上的电源。11月3日早晨,大火烧起来时,徐某看到电视机是火源中心,屋顶的大火也是由带电的插座引上去的。 出事后,当初卖彩电的商店已不知去向,购机发票已丢失,徐某夫妇想找厂家,但这台彩电的外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上厂名厂址都不确切,也没有联系方式。徐某夫妇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衡水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咨询部主任满刚认为,徐某夫妇家遇到的这起火灾,因为起火原因、购机发票等方面证据不足,向电视机生产厂家索赔的希望不大。满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彩电时,最好到正规商店购买从正规渠道购进的商品,购机发票要妥善保存,一旦发生意外,还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请崔先生领取新闻线索奖1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