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废品站禁收市政“黑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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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6:0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杨元禄) 泸州市政府目前发出通告,严打盗卖和非法收购城市公用设施及其废旧金属材料行为。通告所指城市公用设施为:供电、供水、排水、通讯、道路交通、路桥护栏、天然气、井盖、城市照明等设施。要求所有从事废旧材料收购经营的企业、收购点,立即停止收购城市公用设施及其废旧金属材料;对举报有价值线索者,奖100元;对协助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奖300元,对保护公共设施有重大贡献者,奖500元。举报电话:(0830)110,239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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