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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价”再次引发“武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8:11 扬子晚报

  本报讯11月12日本报A20版报道的《超市竞争出现尴尬一幕,“踩价”竟拿对方价格牌》一事,昨天又有新的“发展”,正常的商业竞争手段进一步“扭曲”,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昨天下午,记者获悉,苏果超市清凉门社区店发生有人前来抄价、引发打斗的事。记者接到“报料”电话之后,立刻赶到了苏果超市清凉门店。一上二楼的食品区,就看到一群
妇女正和苏果的店员、保安们愤怒地争吵。随后一名原本躺在地上的男子突然爬起来,随手拿了一个货架上的大饼干桶,就冲进争吵的人群“开战”。双方的扭打蜿蜒了十几米,所经过的地方,货品散落了一地。苏果清凉门店经理周丽珍告诉记者这场“混战”的缘由和经过:继11日超市内有人抄价格、拿走价格牌而产生纠纷之后,12日上午8点多,又来了5名抄价格的“顾客”,还把货架上的东西扔在地上,给货架前购物的顾客造成了不便。其中几名被在场人认出和前天来抄价者同属河西一大卖场。下午,一群人手持数码相机进苏果拍起了价格,双方再次爆发了“全武行”。

  到昨天记者截稿时,消息传来,被指认为打斗另一方所属的河西某大卖场安全部一位人士已经出面到派出所处理此事。但记者联系上该公司负责人时,他说,自己的员工包括公司本身员工和外部促销员有两三千名,到底去抄价格的是谁很难讲清楚。但肯定不会是公司员工做出的举动。

  本报最近关于超市竞争尴尬场面的报道已经引起了消费者、商业界、法律界人士的关注。一些顾客告诉记者,不管怎么样,如果影响了他们购物,那无疑是不正当的。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周宇平律师认为,公开的价格信息,单纯抄一下并不违法,只有当涉及到商业秘密或掌握信息后以低于成本价格进行销售才涉及到不

  正当竞争,而可以确定的一点是,打斗事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江苏汇天元律师事务所许东耕律师则认为,商场超市的价格信息确实是公开的,但其功能是让消费者了解价格,如果同行间获取公开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恶意竞争,动机就是不正当的,更严重的是,引发打斗就可能涉及到人身侵权。业内人士一致认为,竞争是市场经济准许的,不过,在利益多元化的商业格局下,商家总应遵循一些基本的法律原则。对于“踩价”带来的是是非非,本报将继续关注。(范晓林 金燃 薛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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