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披红戴花今朝俯首听判 广水一人一审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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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8:1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昨日上午,广水市法院在该市剧院举行公判大会。广水人谭志广因信用证诈骗罪领刑15年,并被处罚金20万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以前曾作为民营界的风云人物,在这里披红戴花受过表彰。 43岁的谭志广被捕前系广水市富龙饲料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1月16日,他与自称是香港亨田公司的左某签订了700吨价值60.2万美元的鲜蛋出口购销合同,并约定用信用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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