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天过海瞒一时 无力还钱拆穿帮 林老板买“奔驰”骗贷34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9:14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用二手“奔驰”冒充新车,伪造材料诈骗银行汽车消费贷款34万余元。昨据崇安法院证实:林某因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万元。 林某是江阴人,曾开车搞过运输,也开过饭店,但经营每况愈下。2002年的一天,他店里来了一名旧车市场的中介人,声称手上有一辆奔驰500的旧车,可以18万元卖给林。林某坦言囊中拮据,但对方说钱不成问题,可以向银行消费贷款,所有的手续由他负责办。
林某看对方包拍胸脯,便答应了下来。 随后,那名中介人搞来假的汽车交易单、价值49万元奔驰新车购销合同、首付款证明、收入证明等假材料,然后办了向银行贷款的购车手续。林某听说有车开还有钱拿,正好可补经营亏空,便不加思索地签上大名。同年6月,这辆奔驰旧车过户到林某手上,林某还拿到10万元左右的贷款,立即偿还了部分债务。 开上了奔驰车的林某,每月还款的事想都没想。这下,和他签订还贷保单的保险公司坐不住了。几个月后,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了问题,原来新车买卖是假的,林某根本无力归还贷款,就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6月,林某被抓获归案。那名中介人目前仍负案在逃。(介生)新闻线索提供者:胡健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