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丈夫隐瞒精神病史妻子起诉要求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9:26 每日新报

  张北

  丈夫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婚后多次发作且治疗无效,妻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日前,本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婚生女归妻子抚养,同时判令妻子给付丈夫生活帮助费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林某和张某经人介绍恋爱,于1999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但张某在婚前对妻子林某隐瞒了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并曾多次入住医院治疗未能治愈的事实。两人在共同生活中,张某精神分裂症加重,夫妻常因日常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林某从2004年元月起便回娘家居住。因丈夫张某不同意协议离婚,林某起诉至法院。

  法官说法

  主审法官分析指出,结婚双方都具有对对方健康状况的知情权,任何一方隐瞒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事实,不仅可能构成无效婚姻,且受害一方可以要求赔偿。此案中,原告仅要求离婚,法院依此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双方的扶养义务和接受扶养的权利是平等的。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必须自觉履行这一义务,特别是在对方生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鉴于本案中被告张某患病的特殊情况,法院判令林某支付张某生活帮助费。

  新报记者张北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迷你小熊
强烈推荐火线下载
动画梁祝
中国神话爱情故事
孙燕姿
我要的幸福、遇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