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住户讨回“制空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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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10:05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12日讯(记者 王华锋) 楼下住户在阳台上建小房,楼上住户感到既不安全又占用了自己的空间,遂把楼下住户告上法庭,讨“制空权”。市南法院近日判决,楼下住户拆除小房。 60多岁的颜某在费县路租房居住。1999年6月,楼下的江某私自在紧邻颜某阳台及窗下的地方,搭建了一间塑钢小屋。2004年6月13日,江某又在颜某阳台外墙底缘上方搭建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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