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校悄现全裸写真 裸照业务存在安全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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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22:55 人民网 | ||||||||
人民网11月13日讯 西安南郊是文化区,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外语学院、西安政法学院等许多高校都集中在这里。据中广网报道,近日,就在高校林立的西安南郊,一种“全裸写真”业务在各照相馆悄然推出,而学生们尤其是大学生对这项业务极为青睐,记者调查后发现,“全裸写真”业务存在众多安全隐患,工商、文化、公安三部门都以没有法规依据为由,难以管理,有关法律人士呼吁,相关部门对“全裸写真”业务应尽快规范管理,保证学生身心健康不受侵害。
10月25号,记者跟随一名女大学生走进了位于西安南郊师大路上的一家照相馆,以下是这名女大学生和照相观老板的对话: “你确定你这里可以拍裸照?” “我确定,我真的确定。” “那你把那个价格再介绍一下,就是拍这个裸照!” “这个2580,60寸的,相册就按这个裸照这个来,就是全拍成裸照按这个来,这个最低最低1480这个价位可以给你。” 据了解,来这里拍摄“全裸写真”的大多数是附近高校的女大学生,照相馆备有专门的拍摄场地,记者看到,拍摄场地四周用布遮盖,摄影师全部是男性,拍摄的照片全部经过电脑制作,照相馆承诺连同底片一起将全部返还学生手里,而学生想要拍摄,由于生意火爆,还必须提前一个星期预约。 面对“全裸写真”粉墨登场,工商、文化、公安等相关部门又持何种态度,西安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处李战虎表示:“咱工商部门法律法规上还没有涉及到这些问题,工商部门原则上就是说咱们营利性活动,从营业的经营范围上没这一项,法律法规上没有这个项目,这个界定咱们工商部门不好界定,这得跟文化部门、公安部门,牵头的应该是文明办吧,咱工商部门下这个结论不好下,因为这是个新情况,确实是个新情况。” 工商部门认为,全裸写真业务属于照相馆超范围经营,但是至于是否允许,如果不允许又由谁来取缔,因为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他们难以界定,而对照相馆的管理应该由文化和公安部门负责。 而陕西省文化厅文化市场管理处处长张正华是这样说的:“从现在的政策法规和过去的都没有,就是国家没有明令或明文什么政策法规来约束这些事,怎么管,所以我们也没好像就说是赋予我们权利,如果从艺术这个角度,过去就是人体,展览,我们批,但是在这方面很慎重,照相馆我们肯定不管,这个事情咱就不好怎么去管,一个是公安,色情,淫秽,再一个就是工商,要加以取缔,因为工商管营业执照,你这是超出范围经营。” 文化部门和工商部门一样,都说没有相关规定,对于这项新业务是艺术还是色情活动根本无法界定,也无从管理,看来,也许公安部门可以做出反应,那么,公安部门的态度又如何呢?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法制科科长孙平云:“这个应该说报警我们才能去处理,但是报警之后够不够处理还得调查取证,处理就得有相当的法律规定都得有,如果传播淫秽照片,那就够了,但是什么叫淫秽照片,没有明确概念很难界定是不是淫秽,所以我们处理起来很棘手。” 依照公安部门的说法,首先,有受害人报警,警方出警后调查有散发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才能构成治安犯罪,而目前,警方从未接到受害人的报警,即使出警,淫秽物品和艺术照片的又难以区别,所以,公安部门对照相馆“全裸写真”业务的管理根本无从入手。 从表面看,学生拍写真,照相馆为她们留住青春的记忆,这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么照相馆的新型业务是否具备合法性,记者请教了相关法律人士。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强告诉记者:“如果说是艺术创作或个人要求拍那种个人写真,这并不是禁止的,但是这个制品比如照片如果流传,扩散的话, 这有可能成为一种淫秽物品,有些事情是很难界定的,如果是人体摄影,目的、用途和渠道如果说没有流传和扩散的话,这个业务并没有明确规定,没有禁止应该说就是可以的,完全是一种空白,也就是说目的,用途和传播渠道来看,影楼给客户来做这样服务,很难找到违法的依据。” 尽管从法律角度说,由于对“全裸写真”业务存在法律空白,但是拍照的制作流程中存在的众多安全隐患不能不让社会各界为学生担扰,比如,电脑的复制和流传简单快捷,经过电脑制作的照片最终是否能全部回到学生手里就成为疑问,在拍摄的过程女学生也容易受到性骚扰和性侵害,对此,律师任强建议:“安全隐患属于一个管理问题,如果说允许来拍,那么它的制作拷贝包括底片保存,影像资料保存,都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但是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普通照片操作流程,对于这种照片的操作流程,为了保护客户的隐私性和安全性,应该有更为严格的操作规程,应该区别与其它照片,不能放一块洗,做为摄影师那我接受了,同意他给我拍,那么参与洗和制作的人员性别就无法控制,人员各方面素质都不好说,一个管理办法最起码有,通过管理来控制。” 看来,各相关部门都没有认为这项新业务违法,如果相关部门对业务不予取缔,那么加强规范管理应是各部门应尽的职责,如果一昧以没有相关法规依据为理由,相互推讳,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又由谁来保护,防患于未燃,未雨绸缪才是当务之急,难道只有“亡羊”之后,才知“补牢”吗? (记者雷恺 陕西台晓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