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免责告示牌引起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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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0:39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 本报昨日报道《收费停车场丢车引发纠纷》一文后,引起了较大的反响,部分中信大厦的商户为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有商户致电本报说,中信大厦停车场内挂出了“本停车场只收取场地停用费,如有遗失,恕不负责——中信大厦地下停车场”的告示牌,很令人不解。车辆放在停车场不仅仅是为了一个车位,也是为了车的安全,如果没有安全,那不是和停在马路边一样吗?既然停车
中信大厦管理人士对此表示,停车场管理上难度很大。以前曾发生过一商户的摩托车被其朋友骑走,但车主本人并不知晓,认为管理方有责任,提出了赔偿要求。三天后,朋友又将车开回,此事才了结。商场方面认为,商户可以和停车场管理方协商一下,尽快找到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 中信大厦地下停车场已承包了3、4年时间,但由于无多少收入,承包人换了好几个。停车场管理员说,他们日夜坚守岗位,按照目前的管理办法,只能按照认车不认人的原则进行管理,没有任何理由不让有车钥匙的人将车开走,至于是不是合法的车主,他们也无能为力。 中信大厦管理部门表示,虽然停车场承包出去了,但仍要以此事件为教训,大厦、商户、停车场承包者三方心平气和地进行协商,促成一个有效的管理方案,以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曾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