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机场主动承担责任 将11月11日定为警示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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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4:11 东方网 | |||||||||
东方网11月14日消息:昨日15时30分,昆明机场就11月11日发生的一起两名社会流浪少年藏匿在飞机起落架舱内造成一死一伤的事件,向媒体作出了说明,昆明机场副总经理王进胜表示,机场将主动承担“11·11”事件应负的责任,并对这一事件作了定性。 昨日下午,昆明机场副总经理王进胜称,该事情目前将其定性为一个事件,而不是一个案件。因为两人未成年,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死去的少年善后处理情况,王副总称,他们会严肃处理善后工作,虽然死者自己已经严重危害到公共安全,但他们会进行人道主义处理。 机场方面表示,“空中客车”的项目检查表上没有检查飞机起落架这一项要求,昆明机场没有对该航班的起落架作过检查,事发后仍然没有对该飞机的起落架检查过。昆明机场将把每年的11月11日作为机场安全生产的警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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