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杀人练胆量”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7:29 华商晨报

  晨报讯 (记者 王欢)为了抢劫银行成功,他们杀死同伙的女朋友“练胆”。

  近日,此案主犯许明被一审判处死刑。

  2002年初,许明和靳宝昌、宋利全(均已判刑)预谋抢劫银行。许明提出要先杀一个人,以证明3个人齐心,同时也练练胆,并将杀害目标锁定在靳的女朋友身上。

  2002年4月12日,3人来到靳的女朋友陈某家,他们戴上事先买好的白手套掐住陈的颈部,后又用电线将其勒死。盗走了人民币120元及手机一部,并焚烧尸体逃离现场。

  靳宝昌和宋利全很快落网,并被判处了死刑,而许明却逃脱在外。

  今年4月22日,许明在西安落网。

  8月24日,沈阳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许明用手指着家里为他聘请的辩护律师说:“我要他回避!我对家里已经感到很愧疚,不想再让家里为自己操心了……”但法官拒绝了他的要求。

  在整个庭审中,许明对公诉机关指控一一否定,称上陈某家不过是要去玩玩。当公诉人责问他“去玩玩为什么还要戴白手套”时,一直狡辩的他顿时哑口无言。

  面对死刑的判决结果,许明提出上诉。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阿拉法特逝世
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2004珠海国际航空展
第六届孙子兵法研讨会
有影响力企业领袖评选
2004福布斯中国富豪榜
高峰亲子鉴定风波
加息后如何买房还贷
楼虫帮您买楼支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