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练胆量”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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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7:29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王欢)为了抢劫银行成功,他们杀死同伙的女朋友“练胆”。 近日,此案主犯许明被一审判处死刑。 2002年初,许明和靳宝昌、宋利全(均已判刑)预谋抢劫银行。许明提出要先杀一个人,以证明3个人齐心,同时也练练胆,并将杀害目标锁定在靳的女朋友身上。
2002年4月12日,3人来到靳的女朋友陈某家,他们戴上事先买好的白手套掐住陈的颈部,后又用电线将其勒死。盗走了人民币120元及手机一部,并焚烧尸体逃离现场。 靳宝昌和宋利全很快落网,并被判处了死刑,而许明却逃脱在外。 今年4月22日,许明在西安落网。 8月24日,沈阳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许明用手指着家里为他聘请的辩护律师说:“我要他回避!我对家里已经感到很愧疚,不想再让家里为自己操心了……”但法官拒绝了他的要求。 在整个庭审中,许明对公诉机关指控一一否定,称上陈某家不过是要去玩玩。当公诉人责问他“去玩玩为什么还要戴白手套”时,一直狡辩的他顿时哑口无言。 面对死刑的判决结果,许明提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