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大妈要讨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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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7:4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在公交车上被绊倒并摔成骨折,公交公司却推说没有责任。昨天,当家住莫愁新寓的老大妈杨亚友获知雅高公交公司的这一态度后,感到非常气愤,她说:“我从公交车上摔下胳膊骨折后,他们公司连一句问候的话都没有,自己虽说有些责任,但你雅高难道就不负责任吗?”她表示将拿起法律的武器向公交公司讨个说法。 11月2日上午,杨亚友老两口从家里出发到鼓楼医院看病,在总统府车站上了游1路公
昨天上午,在公交公安治安分局锁金村派出所罗警官的斡旋下,受害人、公交公司和乘客许某都来到派出所进行调解。当杨大妈提出调解的要求时,雅高公交公司全权代表安全队李队长当即表示,公交公司对此事不负任何责任,他们认为杨大妈受伤是乘客许某的纸箱造成的,应当由许某承担全部责任。而乘客许某认为杨大妈摔倒骨折是事实,自己对杨大妈受伤也很同情,近几天忙完后肯定要去看看杨大妈,但如果像公交公司所说的自己肯定不能接受。由于各方观点不同,这次调解不欢而散。 杨大妈告诉记者,自己不是因为钱的问题而要讨说法,因为雅高公交公司的做法太让人难以接受,希望他们能多为乘客考虑考虑。记者就杨大妈乘车摔倒骨折一事,咨询了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刘万福律师,他告诉记者乘客买票后就和公交公司建立了运输合同,发生交通事故或因意外受伤后,受害人可以直接起诉公交公司;如果责任不在公交公司时,公交公司可以另案起诉责任方第三方。(周青 袁建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