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水务局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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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8:07 大连日报 | ||||||||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政发[2004]83号)精神,现将城市供水用水受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市内四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业、民用、公共建筑等项目供水申请、计划用水申请、取用城市地下水申请均由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负责受理。
二、大连市城市供水管理处、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服务窗口不再受理供水用水申请。 联系电话:82185644821856652004年11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