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俩”合伙纠纷案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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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11:17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被告要求主审法官回避被驳回 12日,元江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何显学与柳成明合伙纠纷案,开庭后,被告柳成明要求主审法官回避,理由是担心主审法官宗春明偏袒何显学,不能公正、
12日上午,元江县法庭座无虚席。上午8时30分,法官走进了法庭,主审法官宗春明按程序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后,询问被告是否申请合议庭人员回避,柳成明说:“我要求宗法官回避。”宗春明与其他两位审判员商量之后,宣布休庭10分钟,待他向法院领导请示后再决定他是否回避。10分钟后,宗春明等法官重新回到法庭,宣布了法院的决定,仍然由他担任主审法官,并向被告方解释了原因:这一决定是元江县法院院长决定的,院长认为,在本案中审判员宗春明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不符合回避的条件。 要求被驳回后,柳成明表示愿意接受,但希望宗春明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地审判这一案件。随后,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中,何显学说,在2002年至今年2月合伙期间,他共投资了59万余元,扣除已撤资的部分,还剩下43万余元,因此他变更了起诉书中的第二项请求,要求柳成明归还这笔款;柳成明则答辩称,他一共投入了44万元,至今一分钱也没有撤资,他要求对方归还这笔款。而法庭查明,目前他们只剩下30多万元钱,由于他们聘请的是同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这笔款由该律师事务所暂时保管。 在辩论阶段,双方就各自提出的主张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法院没有主持调解。当天下午5时30分,庭审结束,法官宣布闭庭,改日宣判。 丁 强 谭江华(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