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模”成果受国家环保总局专家组肯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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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12:5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黄颖)我市自2000年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以来,积极巩固和发展“创模”成果,4年来全市共投入环保资金36亿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狠抓污染防治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昨天,莅汕对汕头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行复检的国家环保总局专家组对我市“创模”成果给予肯定,并要求汕头针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巩固扩展“创模”成果。
4年来我市按照“经济要发展,环境要改善”的总体要求,抓住城镇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环保资金36亿元,建成日处理污水1000吨的澄海区碧砂村人工湿地处理工程等一系列环保设施。 本月12日至13日,国家环保总局专家组莅汕,对汕头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行复检。专家组逐项查看了我市有关模范城市27项指标的技术档案资料,并现场检查了龙珠水质净化厂、雷打石垃圾填埋场、澄海污水处理厂、贵屿镇电子垃圾处理处置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对机关、学校、社区、商店、车站、企业等场所进行了随机抽样民意问卷调查。专家组对我市近年来“创模”成果给予肯定。对于我市区划调整后新市区几项指标达不到考核要求的情况,专家组要求我市及时进行整改。 市长黄志光表示,我市将针对本次复查发现的问题,狠抓薄弱环节,组织攻坚战,确保在2005年底前全面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新的考核指标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