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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禁不合格海沙进建筑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01:49 大连晚报

  我市严禁不合格海沙进建筑工程首席记者 张晓昭 实习生 黄丹

  本报讯记者昨日在市建委举行的外墙外保温高科技建材体系推介会上了解到,我市将采取措施,严禁不合格海沙进入建筑工程,以防止海沙应用不当引发的潜在危害,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近年来,受河沙资源减少的影响,个别企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利用海沙拌制混凝土和沙浆。这种做法极易使建筑工程出现氯离子腐蚀情况,降低工程的耐久性,从而给工程质量造成隐患。

  根据国家规定,建筑工程中采用的海沙必须是经过处理的淡化海沙。公共建筑或者高层建筑不宜采用海沙。对钢筋混凝土,海沙中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6%;对预应力混凝土不宜采用海沙,如果必须采用海沙时,则须经淡水冲洗,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

  作者:首席记者 张晓昭 实习生 黄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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