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砸瘫人 赔了又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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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06:0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骑自行车路过一段围墙时,陈女士遭遇了一场意外事故:围墙突然倒塌将她砸成四肢瘫痪,吃住全要人护理!围墙主人为此也损失惨重,先后两次被陈告上法庭索赔。记者昨日获悉,成华区法院先后作出判决,两份判决的赔偿总金额高达32万余元。上班路上突遭横祸 2002年5月14日中午1时许,40出头的陈女士骑着一辆自行车上班,正经过成华区将军碑村一段围墙时,突然传来“轰隆”一声闷响,一大片围墙铺天盖地般地朝陈女士压过来,
去年年初,陈出院后又到另一医院继续治疗,去年2月,陈向成华区法院递交一纸诉状,将围墙主人某公司告上法庭。去年6月,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某公司赔偿陈残疾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28万余元。目前,这一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今年上半年,陈再次向法院起诉该公司,要求该公司支付医疗费、轮椅和矫形器费等高达33万余元,其中轮椅和矫形器费一项就达到20万余元。法庭上,某公司代理人辩称,“陈故意扩大了索赔金额!”公司方认为,陈既然已经瘫痪,已没有必要使用价格高昂的矫形器。 成华法院审查双方证据后认为,陈女士适宜配置轮椅和矫形器,但法院对陈所主张的矫形器的费用不予认可,按照相关规定,建议陈可以在第一次配置矫形器后与公司方协商解决,或者另行起诉。据此,法院判决公司方再次赔偿陈住院费、再医费等共4.5万余元。 这样,因为一次意外事故,公司方面对两份判决,将承担高达32万余元的巨额赔偿。据了解,尽管如此,由于配置矫形器这一问题并未得到解决,某公司面临的赔偿并没有画上句号。(成华法邓礼洪本报记者 黄庆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