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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重复抵押开发商负何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07:02 哈尔滨日报

  读者问:李先生与一房产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并交了定金,可是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时却被告知,这套房的产权早已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申请建房贷款了。因同一套房不能重复抵押,李先生的按揭手续办不了。开发商是否应就此赔偿?

  律师答:李先生可以主张购房合同无效。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
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据此,由于开发商没有告知李先生房屋设定抵押的情况,使其无法办理住房贷款,开发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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