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姐夫8万 “导演”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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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08:47 汉网 | ||||||||
为贪图自家姐夫的钱财,张志华竟邀来帮凶,自导自演一场抢劫闹剧,结果领刑入狱。 现年37岁的汉川人张志华,长期帮其姐夫周先生在蔡甸区侏儒街做棉花生意。眼见姐夫的生意越做越红火,打起抢劫的主意。2004年1月11日,他邀来同市农民张光安同谋行劫,当晚9时,张志华与另一村民胡某从汉川某厂收取8万元棉花款驾摩托车返回,途中用电话告知张光安钱款的存放处。当张志华驾车至武汉市蔡甸区侏儒街一乡村公路时,张光安等人见
抢劫得手后,张志华回家向其姐夫谎称被抢。 日前,张志华、张光安被蔡甸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1年零6个月。 (记者杨佳峰 通讯员李书乔 向彬 李欣莉)(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