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特大团伙犯罪案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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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09:00 中国宁波网 | ||||||||
宁波日报讯(记者董小军通讯员韩哲陈海滨)近日,余姚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特大团伙犯罪案,共有33名被告人受到公诉机关的指控,他们均为两个犯罪团伙的成员,涉嫌所犯的罪名多达9项。 在这33名被告人中,20人为余姚当地人,其他被告人来自湖北、江西、安徽、上海和我省乐清等地。
公诉机关指控的9项罪名中,聚众斗殴罪是33名被告人的一项共同罪名。据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查明,与该罪名相关的几个重要情节为:2004年2月15日晚上,被告人董海峰因怀疑被告人胡永泉等劈伤其同伙,便指示被告人童岳桥等四人砍伤了“阿善”(在逃),被告人柳进京、宋建新知情后就带领20余人,在余姚市区玉立路、阳明西路等主要街道与董海峰等9人相互驾车追逐并开枪斗殴。2003年11月2日晚,被告人柳进京与被告人吴建平因赌债相约在城区汽车东站斗殴。随后,柳进京等30余人和吴建平等20余人在城区五金城等公共场所持械斗殴,造成7人受伤。同月28日中午,柳进京等4人在城区阳明东路等繁华街道驱车追赶吴建平等3人,并枪击对方,吴建平等竟将轿车开进派出所躲避。 由于互殴,两个团伙成员都有受伤害的情况,因此,其中一些被告人涉嫌犯有故意伤害罪。除此之外,检察机关还指控33名被告人涉嫌犯有寻衅滋事罪、非法储存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 这起特大团伙犯罪案的审理是从9日上午开始的,公诉人共用了1个多小时才宣读完1.4万字的起诉状,当日审理到晚上9时多才结束。为确保庭审安全,余姚法院专门从市中院和北仑、镇海等法院借调了34名法警,与该院16名法警一起组成押解、值庭、安检、警戒4个小组,并动用了6辆囚车专门押解被告人。 法院将择日对这起团伙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