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反目对簿公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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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09:23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戚海燕)五年前她刚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她对记者称赞自己的继父;今天,她大学毕业结了婚,把继父推上法庭,要求解除父女关系,说继父没尽什么抚养义务,跟他也没有什么感情。昨天,丰台区法院开庭第二次审理了这起纠纷案。有意思的是,她53岁的继父拿出的证据,是5年前本报记者采写的一篇报道。 记者认识作为原告的她,因为她是宏志班的毕业生。当年记者到她家中采访得知,她
一个多小时的审理中始终一言不发的继父,最后以本报1999年11月29日社会新闻版发表的《别说我爸是继父》通讯作为证据,证明20年做继父含辛茹苦,与继女父女情深。还出示了本报记者到他家采访时拍摄的父女合影。 在法庭上记者没有见到当年采访过的她。出庭打官司的是她的丈夫。 她丈夫说:记者当年的报道是“夸大其辞”,继父对她“没有什么抚养教育”,她和她的继父“没有什么感情,现在更是如此”。 她的律师说记者的报道是“文学虚构”。 而事实是,记者当年写完这篇报道后给她从头到尾读过,得到她的认可后才发表的;记者把她反复强调的一句话“别说我爸是继父”确定为通讯的标题。 她的继父说,记者的这篇报道她当年拿回家5份,一直被她所珍藏,从未有什么异议。他同意解除养父女关系,说“寒心了”。但要求作为原告的她交付赡养费16.2万元。 记者从民事起诉书上得知,纠纷的起因是继父再婚、组建了新的家庭,由此而产生了原来房产和宅基地的归属问题。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