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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反目对簿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09:23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戚海燕)五年前她刚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她对记者称赞自己的继父;今天,她大学毕业结了婚,把继父推上法庭,要求解除父女关系,说继父没尽什么抚养义务,跟他也没有什么感情。昨天,丰台区法院开庭第二次审理了这起纠纷案。有意思的是,她53岁的继父拿出的证据,是5年前本报记者采写的一篇报道。

  记者认识作为原告的她,因为她是宏志班的毕业生。当年记者到她家中采访得知,她
3岁时死了生父,4岁多时母亲带着她再婚,和被告有了继父女关系。婚后第二年,她的母亲也病了。继父辞了临时工照料她们母女。她在宏志班读高中时,母亲也去世了。那个时候,她对记者说她惦念着继父,还要给继父张罗对象,想让父亲晚年过上好日子。记者当时根据她的口述,写了一篇报道:《别说我爸是继父》。由于时间过去五年了,记者都把这篇报道淡忘了。这回在法庭上,作为被告的继父拿出了这篇报道的影印件,记者这才回忆起来。

  一个多小时的审理中始终一言不发的继父,最后以本报1999年11月29日社会新闻版发表的《别说我爸是继父》通讯作为证据,证明20年做继父含辛茹苦,与继女父女情深。还出示了本报记者到他家采访时拍摄的父女合影。

  在法庭上记者没有见到当年采访过的她。出庭打官司的是她的丈夫。

  她丈夫说:记者当年的报道是“夸大其辞”,继父对她“没有什么抚养教育”,她和她的继父“没有什么感情,现在更是如此”。

  她的律师说记者的报道是“文学虚构”。

  而事实是,记者当年写完这篇报道后给她从头到尾读过,得到她的认可后才发表的;记者把她反复强调的一句话“别说我爸是继父”确定为通讯的标题。

  她的继父说,记者的这篇报道她当年拿回家5份,一直被她所珍藏,从未有什么异议。他同意解除养父女关系,说“寒心了”。但要求作为原告的她交付赡养费16.2万元。

  记者从民事起诉书上得知,纠纷的起因是继父再婚、组建了新的家庭,由此而产生了原来房产和宅基地的归属问题。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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