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录像单诈嫖娼客 敲诈人民币近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0:54 燕赵晚报 | ||||||||
本报唐山电(记者红珊通讯员冯世斌)购买摄像设备,偷录他人淫嫖,竟然为实施敲诈。近日,唐山丰润区的么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批捕。 今年2月,么某发现唐山站前路一家美发厅的小姐经常去市内某小区民房内卖淫,于是趁做按摩之机偷取了按摩小姐的钥匙。
之后,么某又去塘沽购买了录放机、摄像头等设备,并安装在那个美发厅小姐经常出入的民房中。当美发厅小姐带领嫖客进入民房后,么某便将其卖淫嫖娼行为偷录下来。嫖客离开民房后,么某则继续跟踪盯梢,记录下嫖客的住址、单位,然后再将经过翻拍的录像带寄给嫖客,进行敲诈勒索。 短短几个月间,么某利用这种手段先后向3名嫖客敲诈人民币近万元。 近日,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么某批准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