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人民法院保护弱势群体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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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0:54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张现民宋玉宁)“真没想到,我因走路不便准备放弃这场官司时,法院能这么快帮我拿到土地证。”经法院积极主动协调,高邑县北街村91岁的孤寡老人周某奔波14年的土地纠纷案近日执结。 高邑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弱势群体案件时,在保障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前提下,视不同情况最大限度地保护该群体利益。范某下岗后,经营一家农资门市,在其毫不知情情
个别弱势人员不明情理影响执行时,该院经常以“委屈”执行感动该人员,从而保证正常执行。在执行某案件时,李某癫痫病发作。为维护另一位当事人的正当利益,并让李某恢复健康,该院拿出350元满足了李某的赔偿要求。稳住其病情后,对其进行了法制教育,使其低头认错,执行也得以顺利进行。 依法执行,体恤弱势群体,促进了涉及弱势群体案件的执结,据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共执结该类案件180件,执结率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