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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涨价“面票”贬值 农民的传统消费习惯要改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0:56 江南晚报

  本报讯 记者伊婷报道昨天,堰桥镇农妇胡女士反映说:去年到今年的几次粮价上涨,使得她手里的“面票”贬值,这样的事有人管吗?

  胡女士说,长期以来,农村一直实行这样的不成文规定:农民与当地面店协商达成协议,许多农民将当年收的少量小麦给面店,面店收下小麦后按一斤小麦换七两“面票”的比例,再收取一定的加工费,然后发给农民一种“面票”,以后农民可以拿着“面票”来这个
面店换成面粉或者面条。去年10月以来,粮食价格涨了几次,面店不按原来的一斤换一斤的方式给农民换面粉或者面条了,只肯一斤“面票”换七两面粉或者面条。胡女士这下着急了,她说,家里还有四五年前换成的“面票”四五十斤呢,这下不是亏大了吗?面店的这种做法对不对?有关部门管不管呢?她反映说,像她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别的,她的周围有许多人家也有“面票”,只不过协议的面店不同罢了。

  为此,记者采访了市物价局农价处,有关同志回答说,现在的粮食价格都放开了,国家物价部门不再对粮食进行定价,涨价或者降价都由市场决定,过去农村是有这种“面票”,本来就是由农民和面店之间双方达成的协议,现在因为市场粮价上涨,引起“面票”的贬值,如何确定新的兑换比例,还是要双方协商解决。

  江南大学法政学院法律系浦老师说,从法律上说,农民与面店存在着一种口头协议,但并无详细合同,“面票”可以说是一种双方认可的等价交换物,但这种“面票”既得不到法律保证,又无明确规定,如使用期限多长?又如遇到粮价上涨或下跌兑换比例是否随着改变?

  因此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农民无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利益。从社会学上讲,农业社会农民长期自给自足,习惯用实物去换食物的消费方式,即使进入了商品社会,这种长期的习惯还会保持在农村,农民与面店之间小麦到“面票”再到面粉或面条的做法,就是典型的农村消费习惯。这种做法因为没有合同依据,因此农民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证,像胡女士“面票”一放四五年,要是这家面店关门倒闭了呢?

  转卖了呢?改行了呢?店主出逃了呢?各种损害农民利益的事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但天真纯朴的农民不会往坏处想,只是一味继续着祖辈们一诺千金的做法,而这种做法已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农民们只有改变这种消费方式,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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