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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在“探头”眼皮下失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0:56 江南晚报

  本报讯昨天,市民孙小姐向本报热线反映,前天,刚买不久的一辆电动车在单位保安和“探头”前失窃了。她说,电动车在单位失窃谁负责?

  孙小姐说,那天她与往常一样,将电动自行车停在了单位指定区域。她晚上下班时发现,电动自行车不见了。她经与单位联系,在单位监控室电子屏上看到,傍晚5点多钟时电动车还在车位上,后来室外光线暗淡,电子“探头”无法看清扫描范围,电动车就在这一时刻
失窃。

  无锡恒佳达律师所邹小新律师说,电动车在单位失窃的案子不多,单位有保安和监视设备,应对职工的电动车失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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