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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康:私自加工无碘盐 触犯刑律悔莫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0:5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11月15日消息(记者胡啸、通讯员罗少伟)11月8日晚,当一副铮亮的手铐铐住正在加工翌日面食的包某双手时,包某长叹一声:“我知道你们是南康市公安局的,就是为了盐的事。我还是逃不过你们的追捕,唉,也该有个了结了。”

  2002年秋,家住赣县山区某乡的青年农民包某在赣州贸易广场务工时觉得靠双手劳动挣钱来得慢,早有耍小聪明赚取横财之意,在一次闲聊中与南康市饶某商量好干点挣钱来得
快的勾当。经过一番市场调查及可行性研究,两人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决定合伙办个“食用盐”加工厂,由包某负责假冒伪劣无碘盐及包装袋的货源采购,饶某则负责租赁场所,添置加工用具,并雇请加工工人,共谋销路,平均分利润。由于利欲熏心,双方紧锣密鼓地各行其职。2002年10月,饶某在南康市某镇租用一幢两层红砖房,作为加工场所,购买了包装袋封口机,数字打码机,台秤等,欣喜地告诉包某已准备就绪。包某则积极联系购买无碘盐及包装袋。十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包某把一车十吨无碘盐非食用散装盐拉至加工厂后,饶某立马招来加工工人,没几天,就把这车盐包装成每包0.8—0.9市斤的“食用加碘盐”,并加有防伪标志。包某和饶某各显神通,陆续将这批无碘盐于晚上运送到南康城区附近部分副食杂货批零店进行销售,获取非法利润2000元左右。尝到甜头的包某、饶某不顾损害人们的身体健康继续从事“食用加碘盐”的加工包装及销售,直至加工窝点被查封,从中牟利近万元。案发后,包某闻风潜逃,南康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数次抓捕未果。

  2004年11月8日,民警获知包某正在其家乡圩镇的农贸市场经营面食加工店的信息,立即赶赴赣县。在赣县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南康市警方经过缜密部署将涉嫌非法经营罪、负案在逃近两年的包某抓获归案并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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