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女误交友受伤失忆 委托法律工作者讨说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1:1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谢文雄)从家乡来汕打工只有几个月的四川省富顺县女青年陈某,误交朋友并经常出入酒吧至凌晨才回家,近期回家路上身子遭受重创失去记忆。至目前,陈某仍留医于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已花去医疗费10万元左右。其姨妈已委托法律工作者讨说法。 记者11月12日下午在市区某法律文书咨询处见到受伤女子陈某的姨妈。据其介绍,外
他们3人进入包厢后,陈某看到里面已有几对男女在喝酒。陈某发现玻璃杯里有一层厚厚的粉末,他们把“可口可乐”高高倒入杯里,用筷子搅拌。但陈某、唐某没有提高警惕,依然照喝不误。唐某喝后不到10分钟便感到头晕脑胀;陈某也有一点不舒服,但症状轻些。随后,陈某将唐某送回家,但唐某症状越来越重,不得不到市二医院治疗。医生事后怀疑其系食物中毒。 尽管有了此次遭遇,但陈某仍没有完全清醒过来。同一天晚上,阿斌又打电话给唐某和陈某,约她们再去喝酒。唐某责问“阿斌,上次你们让我们喝了什么饮料,使我昏倒并到医院治疗?”,便没有去喝酒。而陈某却昏昏然与另外一位女朋友(与陈某同名同姓)一同去。陈某的朋友喝了几个小时的酒后于11月16日凌晨4时先离开酒吧,陈某留下继续喝酒。 至凌晨6时许,陈某却由3个男子和两个女子送至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救治。经诊断,陈某颅脑受重创,腰部、肩部受伤,需开颅疗伤。目前,陈某已失忆。事后,陈某的姨妈追问阿斌:“为何好端端的人会受重伤?”阿斌开始称陈某“跳车摔伤”,后来又改变说法:“是陈某行走至海滨路时遭歹徒抢劫,摔倒在地而受伤的。” 目前,陈某的姨妈已委托法律工作者,准备向有关当事人讨说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