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刑警提审马汉庆,心理专家称马汉庆可能犯罪成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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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1:2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13日下午,刚刚抵达海南三亚的武汉警方对马汉庆进行了第一次提审。 据介绍,几年的海南生活,让马汉庆看起来比通缉令上的照片黑瘦许多,但其他特征十分明显,仍能一眼辨认出此人就是马汉庆。面对警方讯问,马汉庆爽快地交待了所犯的4起案件,其所述的谋划与作案过程和同伙章俊交代的情况一致,1991年在云南文山购买的军用“五四”手枪,多次使用手枪在武汉、新疆等地犯案。其自称在新疆所犯的案件没有同伙参
马汉庆为何选择避身三亚?据他称,武汉“1.10”案发后,他分得20万元现金。在逃离武汉后,他先后前往重庆、成都、海口、广州等地藏身,6年前偶然到三亚,因其十分喜欢赌博,在当地结识了一些牌友,并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加之当地气候不错索性定居下来。8年里,马一直没有工作,抢得的赃款基本上挥霍一空。每次谎称回老家探亲,实际上就是赴疆抢劫。 据了解,因为马汉庆近几年所犯的案件都在新疆。2天后,马将被押解回新疆接受进一步审讯。 多次使用同一手法在同一地区作案。明知被警方缉拿,马汉庆在8年时间内,仍然多次铤而走险屡屡犯恶。13日,武汉一心理专家分析认为,马犯这一行为源于犯罪成瘾。据介绍,犯罪成瘾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一种特殊的心理状态下,追求在犯罪过程中的成就感。该心理专家分析,马犯多次使用同一手法在同一地区作案,正是源于其犯罪成瘾心理。据称,马犯在犯下这些血案前,还曾做过一些盗窃案。这一方面是出于经济上的需求,也因为他得手过一次后,自认为很成功,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就想重新作案。 (楚天金报/肖丽琼) 马汉庆三亚初审时称“兔子不吃窝边草”(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