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游连遭意外引发维权之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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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2:26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双方各持己见调解陷入僵局 11月6日,由昆明市金海马俱乐部30余名会员组成的旅游团,在昆明好时光旅行社协调下,到安宁青龙峡进行野游,活动中两度出现意外,导致两个孩子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
野外游两遭意外 第一次意外发生在11月6日中午1时左右,30余名参加者在等待漂流艇的过程中,11岁男孩小强和袁女士9岁的儿子小云在玩四轮摩托时撞上墙壁,导致坐在前面的小强门牙脱落8颗,小云下身被擦伤。 事情发生后,活动组织方立即用景区的车将小强送往青龙镇医院进行紧急处理,随后又安排车子将其送到省红会医院诊治。因为小云的伤很轻微,只是搽了点随身携带的药便继续进行活动。 没想到的是,第二次意外接踵而至。漂流中皮艇翻沉,所有人员掉入水中,小云下身浸水后发炎。当时天气寒冷,家长怕孩子感冒,便带着小云提前退出了活动。返昆后,小云的家长袁女士向两家组织者提出了退赔参加这次活动所交的260元费用的要求,但均被拒绝。 维权陷入僵局 袁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是由于活动期间出现意外才被迫退出的,组织者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退还相关费用。但两家组织者并不认同这一观点,有关人员表示,意外发生后他们对伤者进行了及时救治,态度十分积极,且袁女士提前退出时他们还给了50元车费,故此他们不能接受退费的要求。 记者了解到,组织者已将会员所交费用付给了相关单位,并曾告诉袁女士,按规定交了的钱就不能退。袁女士则认为这是对自己消费权益的侵害。由于孩子的伤并不重,袁女士不打算就此追究,但对于权益的维护不在钱多钱少,主要是为了讨个公道。她表示,虽然两人的费用只有260元,但若协商不妥,她将向有关单位投诉。 组织者则认为袁女士的行为已对他们构成了诽谤,给他们的声誉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他们将要求袁女士退回当初所给的50元钱,在必要的时候还将采取法律手段。双方由此陷入僵局。 胡建芳 刘文杰(春城晚报) | ||||||||